4月23日,隨著違法行為人張某某、安某,、畢某某的到案,,4月15日晚19時許發(fā)生在科爾沁區(qū)寶地公寓附近的隨意毆打他人的案件畫上了圓滿的句號,,打人者承擔了相應的法律責任,。
案情回顧:4月15日19時許,通遼市公安局科爾沁分局西門派出所接到報警稱:在市區(qū)寶地公寓附近有好幾個人打架,!
接警后,,西門派出所民警火速趕往現(xiàn)場!
待民警到達現(xiàn)場后,,現(xiàn)場只剩下被打得鼻青臉腫的人,,其他人均已逃之夭夭不知所蹤。
被打的人自稱姓劉,,他說有三個人打他,,打他的那幾個人中有認識的,有不認識的,。警察問其緣由,,劉某當時也說不出所以然來,就這么莫名其妙的被打了,!而被打的劉某和其中二人安某,、畢某某雖然認識,但卻不知道他們在哪上班,家在哪住,,這起打人致傷案一度陷入僵局,!
必須要找到打人者!
幾天來,,民警們做著不懈的努力,充分發(fā)揮一室兩隊職能,,綜合指揮室迅速展開案情研判,,社區(qū)警務(wù)隊結(jié)合“三查一控”工作,對案發(fā)地周邊進行全面摸排,、走訪,、核查,同時又對案發(fā)地調(diào)取視頻監(jiān)控取證等一系列工作……
功夫不負有心人,!最終,,打人者安某、畢某某,、張某某被相繼抓捕歸案,。
原來,安某和畢某某和劉某某同在一個地方打工,,15日那天,,因一點工作中的瑣碎的小事兒發(fā)生爭執(zhí),安某某和畢某某氣不過,,兩個人商量著非得教訓一下劉某某不可,,給他點顏色看看,讓他老實點,,別一天天的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,,得得搜搜的,兩個人一拍即合,,但又怕打不過人高馬大的劉某某,,安某打電話“搖”來他的好友張某某前來“幫忙”。
就在那天傍晚下班的路上,,三個人將劉某某截住,,在經(jīng)過了一頓教訓后,三個人得意忘形的消失在夜色中……
到案后,,違法行為人張某某,、安某、畢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,。
民警提示: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,,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,;情節(jié)較輕的,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,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:(一)結(jié)伙毆打、傷害他人的,;(二)毆打,、傷害殘疾人、孕婦,、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,;(三)多次毆打、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,、傷害多人的,。 (張洪濤)